网友:平凡的 发布时间:2019-10-30 12:39:37
问政部门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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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起,市政府出台《商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商政办[2017]36号),规定辅警薪酬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基本制度,其组成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层级工资+不少于上述项目综合20%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担任班组长和技术人才还享受职务和专业技术工资。目前市县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为1600余元以上,新入职试用期辅警工资为1750至1900元,使用期满后均应在2000元以上。经过几年的改革推动,辅警薪酬较改革前普遍增加30%以上,辅警待遇明显提高。同时,全市辅警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辅警全部缴纳了养老保险等基本社保,商州、高新区、丹凤、山阳、柞水缴齐了“五险一金”,部分县财政还保障了辅警公积金,明确了公用经费标准。 但因辅警薪酬保障涉及财政、县级政府等多部门、多层次,洛南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含直属大队)等个别单位辅警薪酬虽有所提高,但并未执行上述辅警薪酬制度,全市辅警工资制度尚不统一、不规范,我局多次督促,进展缓慢。请市政府协调督促市财政局、洛南县政府等部门,依照商政办[2017]36号文件要求,尽快落实层级制辅警薪酬制度。您此留言未说明是何单位,故无法准确了解其具体薪酬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