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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问政问题

网友:小二 发布时间:2019-08-02 21:58:56

问政部门 镇安县政府

各位领导好,我是镇安县滨河佳园廉租房的住户我们都是低收入人群,小区物业费一年就四五百以前在物业公司买电是六毛钱一度。现在换了电表不在物业买电了物业公司每季度要我们每户交一百块钱的公共用电费,一年下来就要一千多块对于我们来说有点负担不起,和高档小区也么啥区别了。还能叫廉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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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 关于市长留言台转来“镇安县滨河佳园廉租房住户反映预收公摊电费”问题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省市有关户表改造政策要求,所有小区居民用电要改成一户一表。由于户表改造前,住户在物业处购电,电费按0.6元/度(含公共用电)收取,改造后居民用电按0.4985元/度(不含公共用电)直接到电力局购电。收取100元属于户表改造后预收公共用电部分(消防系统、电梯、公共照明等)公摊电费,由于改造后实行先付费后用电,为保障公共设备正常运行,需先预收100元电费,待季度末电力局出票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非每季度收取公摊电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