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更改三间房村名的报告
事由:要求恢复龙王坪村村的传统地名为龙王坪村
龙王坪村村民委员会:
龙王坪村建制村下辖的自然村。村庄北面、西面分别与本行政村的、花园,银洞自然村接壤;东面、南面分别与洪河寺村,干沟村自然村接壤;村中河流;银洞上运员国家地质公园,龙王坪村是银洞上运石国国家地质公园西后门,能带动本村经济发层,商洪二级路从村庄通过。自然村人口近1650人,以、刘,徐,王,三姓为主,都是于明朝中后期分别从外地迁居而来的,文字可考至少有500年以上的历史。(自然村的
龙王坪村旧称为“龙王坪村,;解放后,不仅失去了原有地名的美感,还因常被外人戏称为“龙王坪村卖给三间房,不利地方团结,有实无名村民带来了困扰,龙王坪村人杰地灵,龙王坪完全小学,有军校,一本多人,有名龙王庙,也不利于故里美丽乡村建设。多年来,村民强烈要求恢龙王坪村,并且自发在村口立起了以“龙王坪为地名的村名石。
根据《陕西省地名管理办法》第八条地名命名、更名应当遵循的原则,第(二)项:“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的规定,第(三)项:“ 体现和尊重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的规定,以及第十一条:“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项和第九条第(一)、(三)、(七)、(九)项规定的,应当予以更名”; “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三)项和第九条第(二)、(四)、(五)、(六)、(八)项规定的,可以更名”。本自然村的更名,恢复旧称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应当予以更名”和“可以更名”的。
综上所述,现提出更名申请,要求恢复下龙王坪传统地名:寺坪镇政府提出更名报告,再由乡政府提报告呈县人民政府民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