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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问题

网友:游客ghvQ5 发布时间:2019-07-02 17:51:43

问政部门 市移民办

请问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易地搬迁当初说是只交每人2500元,每户不超一万元,为什么又收取大修基金,这个钱有什么依据,省上有文件吗?这么多钱干什么用?存银行吗?有没有中饱私馕?当初说是入住三年才拆老房,并且每人补贴不超一万元,但是现在要求马上拆除,且补贴是4万元每亩?同是商州区补贴不是一个价,4万/亩,3.8万/亩,4.5万/亩,请给予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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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在《市长留言箱》留言已收悉。经电话了解调查,您是商州区刘湾办事处杨湾安置点搬迁户,我办及时督促商州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局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现将商州区调查结果及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一、关于移民安置点大修基金收取是否合法有依据问题。 移民搬迁集中安置房“专项维修基金”(简称“大修基金”)是为全面提升全区移民搬迁工作水平,扎实做好搬迁群众后续服务工作,按照商洛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商洛市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移民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移组发﹝2018﹞6号)和中共商州区委办公室、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双示范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州办字﹝2018﹞139号)等文件精神,由原区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商州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局”)参照国家住建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制订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移民搬迁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的通知》(商州移组办发〔2018〕4号)规定:搬迁群众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标准缴存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由镇(办)具体负责,以安置点安置楼栋为单位,按楼栋逐户收取,造册登记,出示收款票据,统一上缴商州区移民搬迁有限责任公司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合法合理,不存在“中饱私馕”问题。 二、关于宅基地腾退及补偿问题。 宅基地腾退是中省刚性政策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从交钥匙起一年内腾退拆除旧宅,对于已搬迁入住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按照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户按期装修入住并腾退旧宅基予以奖励激励的通知》(商州办字〔2019〕82号)文件精神,按照500—3000元的标准奖励;因此已搬迁入住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只要将旧宅腾空并交归集体即视为完成腾退,即可享受相关奖励资金。 按照区委办、政府办《商州区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2019〕53号)文件精神,“对腾退的农村旧宅基地和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按照每亩5万元的标准包干,其中:腾退奖补4.8万元/亩(含拆除复垦费),镇(办)工作经费0.1万元/亩,村委会管理费0.06万元/亩,土壤培肥费0.04万元/亩。”因各镇办拆除复垦费用不等,以区上的奖补标准为依据,由各镇办根据实际制定腾退奖补标准,所以会出现同是商州区不同镇办奖补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具体腾退奖补请以你所在镇办通知为准。 三、关于搬迁入住后续保障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落实整户搬迁,不允许“搬少不搬老”现象,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高层项目(含小高层)都配套有电梯,老人出入基本方便。商州区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认领光伏和食用菌等长期产业全覆盖政策,搬迁后的集中安置点都靠近城镇、城区,就近就业也很方便,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产业配套力度,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商洛市移民办衷心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不懈努力,全力做好移民搬迁工作。 商洛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