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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问题

网友:改良进步 发布时间:2022-05-11 23:58:52

问政部门 洛南县政府

洛南县儿童福利院与洛南特教学校共处一个院子,院子有三千多平米。但洛南县儿童福利院和洛南县民政局领导一直强调整个院子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儿童福利院,不让特教学校的师生在北边的塑胶操场上上早操,儿童福利院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两辆大型校车占据了院子南边的大部分面积。特教学校师生做早操时受到儿童福利院两辆校出入和倒车的严重影响,很不安全。2013年修建洛南县特教学校和儿童福利院时,县政府在亚美小区和洛南县剧团附近给特教学校所征的20亩土地和300万元的征地资金去向不明,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贪污腐败现象,希望商洛市土地管理和教育部门能查明真象,以解决洛南县特教学校与儿童福利院长达6年的院子土地之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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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洛南县儿童福利院位于洛南县城以西3公里处的民政小区,始建于1977年,是一所集中供养社会弃婴和孤残儿童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隶属于洛南县民政局。目前院内共集中供养孤弃儿童61人。 二、关于信访件问题说明 1、洛南县儿童福利院与洛南县特殊教育学校共处一个院内情况 洛南县儿童福利院综合楼在2010年由县民政局统一规划于民政小区内,土地使用权为洛南县县民政局,民政小区包含县民政局、县救助站、县光荣院、县儿童福利院、中心敬老院,并未规划特教学校。儿童福利院综合楼于2011年8月开始承建,2013年11月完成入住。 洛南县特殊学校教育楼于2011年修建完成,但一直未投入使用;2012年至2013年11月被我院临时借用;2014年该楼被县委党校征用;2017年特殊学校成立与县委党校共同使用,期间纠纷不断;2019年县委党校搬离,该楼由特教学校使用。 2、关于校车停放安全和操场使用等问题 (1)校车停放安全问题 按照洛南县儿童福利院院内规划,院内北侧为儿童活动区域,南侧为校车和公共停车位。自特教学校投入使用以来,我局协调福利院按照安全至上的原则,主动将原院内公共停车位让出,便于特殊学校孩子活动。校车由于体积原因,如停放在院外一是影响应急储备库车辆通行,二是占用消防安全通道,三是不利于院内儿童进出上下安全。 福利院两辆校车发车时间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安排,发车时间与停放时间与特殊学校上下学时间并无冲突,特教学校早操时间为上午9时30分至上午10时,福利院接送上午学生发车时间分别为:早7时、7时30分和10时30分,且每次发车倒车均有专职接车员在车下疏导、引导校车司机停放与发车,确保不发生不安全事故。 (2)操场问题 洛南县儿童福利院自搬迁入住新楼以来,多方争取资金对院内进行硬化、绿化、栽植树木、围栏,铺设草坪、塑胶跑道、硅PU篮球场,购置大型玩具等,院内所有基本设施全部由洛南县儿童福利院出资修建。 3、20亩土地和300万元征地资金问题 我局修建的儿童福利院综合楼项目为省民政厅“蓝天计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据可查。关于信访件内提到县政府在亚美小区和洛南县剧团附近给特教学校所征的20亩土地和300万元征地资金去向不明,我局对此不知情。 4、其它方面存在问题 (1)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均属残疾儿童,考虑到都是特殊儿童,不能有歧视心理,允许特殊学校儿童在我院操场玩耍。特殊学校学生长期我院内活动区域玩耍,特教老师也疏于管理,致使儿童在我院活动场所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破坏我院儿童玩具设施、儿童运动健身设施,导致我院的绿化草皮被揭掉,花草被拔除,羽毛球网被扯断,绿化带护栏踢坏。 (2)长期以来,特教学校学生经常在自行院内玩耍打闹,无人看管,该校学生喜怒无常,曾多次追打我院儿童,及时被我院工作人员制止,随又对我院工作人员进行踢打,特教学校老师无人制止。考虑到都是孩子,也从未追究过,只能多次告知工作人员管理好我院孩子。 (3)院内基础设施设计较早,当初只设计一个门房、一个电动门(以上设施均为洛南县儿童福利院出资修建),现在两个单位共处一个院内,门房由两个单位工作人员共同使用,对我院疫情防控封院管理工作造成影响,且特教学校老师多人配有电动门钥匙,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4)特教学校部分老师不顾我院职工昼夜24小时值班,长期在午休期间在院内篮球场打篮球,严重影响我院职工休息。并且不顾民政局和儿童福利院上班时间,高频率高噪音播放低俗音乐,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和儿童身心健康。同时,因两个单位使用一个门房缘故,该校老师曾多次对电动门进行踢打、踩踏,致使电动门被破坏。 三、调查处理结果 以上反映问题均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对两个单位共同使用一个活动场地,我局近几年来一直协商未能解决,该校老师一再上访,我局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多次调查和答复,县委(政府)督查办也会同民政局、科教体局进行过调查。同时我局已经主动与科教体局取得联系,将尽快协调解决院落争端问题。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