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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问政问题

网友:安全文明 发布时间:2021-07-29 20:16:52

问政部门 丹凤县政府

给丹凤县县长的一封信公开信 尊敬的丹凤县徐秀全县长您好: 我叫张杰,现年45岁,农民,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丹凤县蔡川镇蔡川村三关庙129号。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县广大人民群众厚爱与关怀,在你工作百忙之中,在你为丹凤县广大人民群谋幸福之时,给添点麻烦,作为农村籍基层的一名共产党员,向您反映一些情况, 我对党章的学习是,“实事求是,结合实际,解决问题”,但最近庾岭镇太白村和蔡川镇蔡川村野猪泛滥问题。村干部只有一句话向上反映,林业局迟迟不见行动,住村干部连面都没见,7月11号反映的问题,7月14号给回应,至今半月有余,野猪还是无休止地,攻击人民群众的庄稼,农副产品,给广大人民群众的收益带来严重损害。不论谁的官大官小祖辈上数3辈,下数3辈,肯定农民出身,相信都深有体会,所以说农民种地确实不容易,理应得尊重,“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 (丹凤县林业局的回应) 丹凤张杰反映庾岭镇太白村和蔡川镇蔡川村野猪泛滥问题,今天收到丹凤县林业局的回应,请广大人民群众耐心等待,切莫心急。要相信政府先自我防范,注意安全。现将具体回应告知大家。 你信反映的野猪危害农作物问题,丹凤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安排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人员核实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核实情况: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中心人员工作人员深入庾岭镇太白村和蔡川镇蔡川村进行调查核实,反映内容属实,野猪危害庄稼和天麻等中药材较为严重,群众反响强烈。 随着我县野猪种群数量的不断扩大,损害农作物及天麻、猪苓、茯苓等中药材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林区群众产业收入,为此县林业局采取多种办法积极应对:一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提高林区广大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做到不主动伤害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组织当地群众和护林员积极采取驱离和预防措施,杜绝野生动物人身伤害事件发生。二是适当调整产业结构。在庾岭镇、蔡川镇野生动物危害严重区域,引导群众调整产业结构,鼓励群众将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地块实施退耕还林,栽种野猪不易危害的经济树种,降低野猪对农作物及中药材产业的危害。三是依法开展狩猎试点活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狩猎,降低野猪种群数量,进而减少野猪危害。丹凤县已批准成立丹凤县雨顺护田狩猎服务队,目前正在办理狩猎工具手续,在条件成熟时,率先在庾岭镇太白村和蔡川镇蔡川村开展野猪狩猎试点工作。减少该区域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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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你来信反映的野猪危害村民经济作物问题,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继续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与反映人联系座谈,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介绍县林业局近期防控野猪危害开展的工作,反映人也表示对林业局开展工作的认同和所面临的保护与猎捕政策层面困境的理解。2、关于开展野猪狩猎试点工作。8月12日林业局局长潘广军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规范的制定,加快野猪合法狩猎步伐,以便于在群众反映强烈镇村开展野猪狩猎试点,并协调县公安局为丹凤县雨顺护田狩猎服务队狩猎猎枪审批事宜。3、由蔡川镇政府、蔡川镇蔡川村委会与庾岭镇政府及庾岭镇太白村具体负责,在野猪危害严重的8-11月期间成立以护林员、退役军人、党员组成的野猪危害防控巡护队,昼夜巡逻,采取有效阻吓、驱离措施,降低野猪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