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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问题

网友:剑华 发布时间:2020-04-15 07:27:49

问政部门 丹凤县政府

我叫蔡剑华,身份证(420222196812034818),现在陕西长庚兴工艺品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在丹凤县和丰服饰有限公司工作,由于该公司长期拖欠工资,我于4月中旬离职,五月上诉丹凤县法院判决和丰服饰赔偿我25600元,该公司不服,上诉商洛市中院,中院终审维持原判。现在案件握在丹凤法院执行局,我多次去找执行局,多次打电话咨询,执行局一大堆的理由:我们还要调查,我们的案件一大堆,什么时候到你案件了会通知你的,一拖再拖,搪塞我无数次。我是否可以认为是地方保护?欺负我是外地人?官僚主义?现在该公司在转移资产,名称也发生改变,法人也转给其哥哥名下,如此变化了会不会给我这案件又增加了多少个难度,多少个不定期?给法院执行局又增加了多少个拖延,搪塞我的理由。特请求市领导给我这个外地人作主!还我公平,合法的维权!另外我现在的公司,商洛市电视台,西安市电视台,南京电视台都来采访过!蔡剑华敬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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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你来信反映的问题,丹凤县人民法院回复如下:丹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后,2020年4月14日向被反映人丹凤县和丰服饰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期间被反映人丹凤县和丰服饰有限公司未自觉履行,丹凤县人民法院依职权冻结了该公司对公账户。2020年4月20日,丹凤县人民法院派人前往该公司办公地调查了解,该公司实际投资人朱某表示,在4月25日之前,将该工资款项汇入丹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款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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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相关领导帮我尽快处理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