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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问政问题

网友:游客LF0ya 发布时间:2020-02-24 12:26:02

问政部门 商州区政府

13年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板桥镇李岭村建新农村房屋,共计33户。户型有两种:一种是125平,有32户;一种是80平,有1户。(当时征用土地17亩多,到现在他们又说成征地14亩,3亩地哪里去了?且地钱自13年至今未兑现。) 自13年到16年扶贫政策出来之前,群众不愿购买其房屋。自16年11月份扶贫政策施行后,他们的这批房借着政策,得以售卖。为骗取群众信任,他们当时说的是最高交8万就可以住房了。(按人均25平来说,他们的这批房只有1户适用于安置4人,余下32户适用于安置5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与十来户4口人的家庭签订了易地搬迁协议。协议中表示:对建档立卡户来说,安置于125平户型中,无论是4人或者5人都可享受人均25000元补贴。也就是说他们自愿将适用于安置5人的户型(125平)用来安置4口人的家庭,这个协议是经双方都同意的,受法律保护的。 而后他又说125平不能用来安置4口人的家庭,否认自己这种安置方式,这个错误在他们身上。17年他们说由于面积不合适的问题要进行动态调整,而后又借动态调整为由,将4人建档立卡户房屋性质改变。他们不承认当时的易地搬迁协议上所写:4口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补贴25000元。 4人建档立卡户的签订协议性质是易地搬迁扶贫房,与生态房无关。村民最开始就不是因为生态环境问题而与他们签订协议的,不能把二者偷换概念,更不能把二者性质转变。 4人建档立卡户,就125平的房子而言,有100平可按人均25000补贴。面积大的问题是他们最开始就面对的,且愿意安置4人,面积大和补贴25000是不冲突的。易地搬迁扶贫房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贫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他们现在把贫困人口的人均补贴额度改为12000,房价又要18万多。难道要村民负债买房吗,或者因买不起而退出。这是什么强盗做法。为什么5人建档立卡户的家庭交1万就够了,而4个人的就要交14万多。他们这样办是觉得贫困人口好欺负吗?扶贫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贫困问题的,而不是增加人民的负担。 他们现在对125平,就一般贫困户以及4口人的建档立卡户而言,人均12000补贴,房屋总价定为189208.9元(13年所建房屋以13年所建成本来定,不能以19年的建房成本来定);对5口人的建档立卡户,按人均25000补贴,房屋总价又为135000元。同等面积的情况下,房价应相同,不应以扶贫房和生态房为由差别对待。这些问题凡请深入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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