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花语123 发布时间:2020-02-24 12:22:25
问政部门 商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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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长留言台1086号反映板桥镇李岭村移民搬迁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长留言台: 接到市长留言台1086号反映《板桥镇李岭村移民搬迁房问题》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桥镇李岭村岳阳菲反映2016年一家四口人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板桥镇岳村移民搬迁安置点工程竣工,因安置点房屋面积较大,岳阳菲全家申请生态扶贫搬迁补贴购买安置房,后因家庭人口增加到5人,要求按照现有5人的标准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二、调查情况 经核查,岳阳菲,性别女,身份证为612501199903296763,联系方式15596379501。全家共四口人,户主是岳阳菲的父亲岳成娃,母亲李彩娥,姐姐岳利平,家住板桥镇李岭村十组,属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识别为贫困户时家庭人口为4人,2018年7月动态调整后为5口人。现居住在四间土木结构房中,室内、外墙未粉刷。2019年8月和12月经住建部门鉴定,结果均为B级安全住房。 (一)2016年移民搬迁政策落实情况。2016年全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将板桥岳村安置点列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该安置点共建33套房屋,建房户型参照陕南移民搬迁政策建设,其中32套户型面积为125.6㎡,1套房屋面积为95㎡。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的要求,对于户型125.6㎡的安置房,只有家中贫困人口5人以上的贫困户,才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对于95㎡的安置房只有家中贫困人口4人以上的贫困户,才可以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或者可选择到其他安置点享受相应易地搬迁补助政策。 2016年板桥镇在征求搬迁对象意愿时,岳成娃家只有4口人,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的要求,如果岳成娃想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只能购买不超过100㎡的安置房,而33套安置房中只有一套95㎡的安置房符合条件,岳成娃表示不愿意购买,只想要125.6㎡的安置房,因此只能通过生态移民搬迁政策获得补助。2016年11月18日、11月30日岳成娃报名分两次预交定金6万元,订购了板桥岳村安置点西区8号生态安置房一套,面积125.6平方米,户型为三室一厅,签订了生态移民搬迁“三项协议”,享受“十三五”生态搬迁每人1.2万、共补助4.8万元的政策。2019年岳村安置点项目审计时,125.6平方米安置房造价为189208.86元,减去其预交款6万元和补助款4.8万元,还应补缴88108.86元房屋差价。 (二)贫困人口变动情况及相关诉求:2017年12月18日岳成娃家新增成员岳程锦,为岳成娃外孙女,上户口时间为2018年2月14日,同年7月国办扶贫系统动态调整贫困人口变动为5人。岳成娃认为其家庭人口已经为5口人,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补贴政策,于是多次向上级反映要求按照现有人口的标准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 因此,按照政策规定,信访人岳阳菲全家享受生态扶贫搬迁政策在先,人口变动在后,不能因人口变动而改变扶贫搬迁补助政策。 三、处理情况 针对岳阳菲对易地移民搬迁和生态搬迁政策理解有偏差及因人口新增重新想享受政策等问题,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一是组织镇村干部耐心向其解释相关政策,动员岳成娃补齐房款差价,尽快搬迁到岳村安置点装修入住。二是结合旧宅基地腾退补贴政策,对旧房腾退复垦,用腾退补助资金弥补一部分房款差价。三是经反复解释,依然不愿补齐尚欠尾款,建议放弃生态搬迁补助政策,并清退已交房款。 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